電氣專業應熟悉的《建規》5.5.9條文 |
來源:博盛達 發布時間:2022-1-4 9:48:38 |
電氣專業應熟悉的《建規》5.5.9條文
最近剛拿到新出的國家規范,GB51309-2018《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這本規范從2019年3月1日正式實施。深圳裝修公司在規范中看到了有條文提及“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這個字眼的內容,于是我把這本規范里涉及到這個關鍵詞的內容都找了出來,一共有4個條文,分別為3.1.4條,3.2.8條,3.6.5條,5.4.7條,涉及到的條文內容我會在接下來的文稿中都羅列出來。
為什么會想到要提這個“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內容,深圳裝修公司來解釋一下,因為這個概念是和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5.9條緊密聯系的,而在我的審圖工作中,有很多建筑專業的設計師都沒弄明白5.5.9條的意思,經常畫圖紙的時候出錯,尤其是商業項目的建筑專業設計人員。
因此,當我看到這本新出的國家規范中提到了“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條文的時候,深圳裝修公司想要提醒電氣專業的人員注意,不光要注意到電氣方面的設計內容,還要和建筑專業的同事密切配合好,問清楚建筑專業設計的哪些出口是屬于“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這樣在系統設計時,才不會出差錯,才能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當有圖紙設計修改的需求時,建筑專業和電氣專業的也要一起處理,不能為了趕出圖的進度,每個專業各忙各的,最后壞了事情。
以下是深圳裝修公司整理的GB51309-2018《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中提及“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這個關鍵詞的條文匯總,以及部分我認為比較重要的條文解釋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3.1.4條正文(局部)
2 具有兩種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區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需要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防火分區,應根據火災時相鄰防火分區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兩種情況,分別按最短路徑疏散原則和避險原則確定相應的疏散指示方案。
二、3.2.8條正文(局部)
出口標志燈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需要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防火分區中,應設置在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區甲級防火門的上方;
三、3.6.5條正文(局部)
非火災狀態下,系統正常工作模式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標志燈的工作狀態應符合下列規定:需要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防火分區,區域內相關標志燈的光源應按該區域可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工況條件對應的疏散指示方案保持節電點亮模式;
四、5.4.7條正文(局部)
根據系統設計文件的規定,使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被借用防火分區的火災報警區域信號,對需要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防火分區中標志燈指示狀態的改變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標志燈具的指示狀態改變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該防火分區內,按不可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工況條件對應的疏散指示方案,需要變換指示方向的方向標志燈應改變箭頭指示方向,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區入口的出口標志燈的“出口指示標志”的光源應熄滅、“禁止入內”指示標志的光源應應急點亮; 燈具改變指示狀態的響應時間應符合本標準第3.2.3條的規定;
五、3.1.4條條文解釋(局部)
深圳裝修公司對于需要借用同一平面層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防火分區,根據被借用防火分區未發生火災和發生火災兩種不同的工況條件,分別確定該防火分區內各區域疏散路徑的流向。
被借用防火分區未發生火災時,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可作為該防火分區相關區域的疏散出口,此時應按照最短路徑疏散的原則確定該防火分區各區域疏散路徑的流向;
被借用防火分區發生火災時,相關區域的人員不能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此時應按照避險原則重新為相關區域分配疏散出口,并根據疏散出口的調整情況,重新調整相關區域疏散路徑的流向,該防火分區其他未重新分配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區域中疏散路徑的流向應保持不變。
六、3.2.8條條文解釋(局部)
需要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防火分區,在被借用防火分區未發生火災時,相關人員可以通過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疏散,此時設置在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區甲級防火門的出口標志燈的“出口指示標志”的光源應處于點亮狀態;
當被借用防火分區發生火災時,該區域已成為危險區域,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區甲級防火門業已不能作為疏散出口,因此該處設置的出口標志燈“出口指示標志”的光源應熄滅,同時為了避免人員在疏散過程中進入該危險區域,該出口標志燈還應設置“禁止入內”指示標志,該標志的光源應點亮,以警示人員不要進入。
“出口指示標志”和“禁止入內”指示標志可設置在一個獨立的燈具中,也可以采用二個分別具有“出口指示標志”和“禁止入內”指示標志的標志燈。 |